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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14块钱,永康一男子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牢狱生活。
“他从背后用手掐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用工具抵住我的下巴,我不停的挣扎,跌倒在地上,才看见是一个带着黑色口罩,穿连帽卫衣的男人,随后他抢走了我的包,我就趁机跑了……”。
9月25日晚上8点,永康市的李女士向当地公安局报警称自己遭遇抢劫。
接警后,辖区古山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监控人员根据受害人的口述调查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排查发现案发地点只有一名男子穿着符合描述情况,但是监控却没有拍到男子离开现场的画面。
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一时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次日,民警带队重新回到案发现场,走访周边人员,查看周边监控,发现还是没有犯罪嫌疑人走出案发现场的画面。
经分析警方推测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开车离开。
有了新的思路,监控人员重新排查,经过大量的信息分析,警方推断一名贵州籍男子马某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可抓捕人员赶到马某住处时,却没见到人。这时眼尖的抓捕人员看到了附近公共厕所旁的一名男子行迹可疑。
“你看那里,那个人看到我们,身体明显缩了一下”抓捕人员飞快的向该名男子冲去,将其制服。
经确认,该男子就是警方要寻找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案发24小时不到,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男,贵州人,今年22岁。
马某向民警交代,自己经济拮据没钱交房租,也没借到钱,当天晚上骑电动车回家路过孙宅村某游步道时,看到一名女子背着包,便起了贪念。随手捡了根树枝当工具,抢了那个女子的包。
回到家后,马某却没想到包里只有两张五元纸币和四个硬币。马某称更没想到一天不到就被抓获,如今是懊悔万分。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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