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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夜宵过后,义乌2男子这样对路边车“下手”,后果很严重! [打印本页]

作者: 绣湖雷锋塔    时间: 2020-3-26 10:40
标题: 夜宵过后,义乌2男子这样对路边车“下手”,后果很严重!
  随着疫情缓和,晚上出来吃夜宵喝酒的人也多了起来。但是疫情还远未结束,出来娱乐消费时不仅要注意自身防护,更需要遵守公共秩序,不能逞一时之快,引来一生后悔。

日前,一男子醉酒后,突然发起“无名火”,怒砸停在路边的轿车。车主方先生上前查看时,该男子反而在一旁大喊大叫。



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还有一名男子也砸了车。3月19日凌晨1时,民警成功抓获两名违法行为人。



经审查,3月18日晚上,杨某、陈某约上好友去吃夜宵。深夜回家时,醉酒的杨某先用酒瓶砸了方先生的轿车,导致车顶凹陷,随后又砸了一辆黑色的大众越野车。同样醉酒的陈某从杨某的手中抢下玻璃瓶砸向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货车,导致挡风玻璃破裂。



目前,杨某、陈某因寻衅滋事被义乌市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7日处罚。


警方提醒:小酌怡情,醉酒伤身。借酒劲儿寻衅滋事,不仅败坏自己的声誉和形象,还破坏了公共秩序、侵犯他人的财产安全,也会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作者: 谭佼长    时间: 2020-3-26 14:09
都是社会上的垃圾,酒喝醉是借口,破坏人家的财产才是真的
作者: 荷嘻    时间: 2020-3-26 17:45
破坏别人的财产要判刑,公园里也是一样,被这些垃圾破坏不成样子
作者: 王人参    时间: 2020-3-26 19:11
如果能砍手,就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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