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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熊孩子18楼扔下自行车险砸中路人 原因让人气愤 [打印本页]

作者: 时光还在    时间: 2020-7-21 10:29
标题: 熊孩子18楼扔下自行车险砸中路人 原因让人气愤

7月12日下午16时56分, 家住湖北黄梅某小区的朱女士 经历了一件令她终生难忘的事情, 一辆自行车突然从天而降! 万幸的是,这辆自行车掉在了离她不到1米的地方 ,让她躲过了一劫。



7月12日17时许,黄梅县公安局黄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黄梅镇某小区有人将一辆自行车从高空扔下,险些将人砸到。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与报警人了解到,报警人朱女士系该小区业主,今天下午在经过某楼栋1单元楼下时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距离她不到1米,差点将她砸到,受到严重惊吓。



民警深知高空抛物侦查难度极大,线索、证据转瞬即逝,遂立即联系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对该楼栋1单元进行走访排查,同时技术人员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采集。当民警走访排查到18楼时发现,一辆之前停放在18楼过道的自行车不见了,并在18楼公共阳台护栏上发现有摩擦痕迹,结合现场情况,民警推断坠物很有可能是从18楼掉下去的,随即对该楼栋附近的各个监控进行查看,经过海量视频筛查民警发现一名身穿蓝色T恤的少年非常可疑:蓝衣少年于16时28分在1单元电梯1层进入,在18层离开电梯,之后却在17时02分在电梯24层进入,并在负一层离开。而通过一楼的户外监控显示,自行车从楼下坠落并险些将朱女士砸到的时间系16时56分,蓝衣少年的出入时间与案发时间吻合。



经讯问,蓝色T恤少年小浩主动承认了其于7月12日将自行车从18楼扔下的事实。经查小浩(男,9岁),7月12日16时许到小区找同学玩耍,后从同学家离开经过18楼的过道时被停放在过道的自行车给绊倒在地,一时气愤,在公共阳台护栏查看楼下未有人经过后,遂双手举起自行车从护栏扔下楼。当看到自行车落下险些将人砸到时,才心生后怕,从18楼消防通道往上走,走到24层楼坐电梯下楼至负一楼离开。



因小浩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民警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后,民警责令其家属带领小浩到受害人家中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目前,小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已经到朱女士以及车主家里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作者: 花无秋    时间: 2020-7-21 11:41
这次没有砸到人算运气了,再不好好教育,以后赔你们倾家荡产
作者: 翩然起舞    时间: 2020-7-21 14:22
坚决支持立法,我们小区现如今也经常有人随意往楼下扔东西,太没公德心了,对他人生命太不负责了
作者: 萌动天下    时间: 2020-7-21 14:30
一是难追查 二是追责轻
作者: 翡翠明珠    时间: 2020-7-21 15:49
需要立法,不要砸死人才判刑,扔东西下去就要彻查处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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