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可是人生中的大事情,最近舒女士准备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掉。卖房协议都签好了,却突然面临80万元违约金的赔偿。
焦头烂额的舒女士真是急得团团转,关键时刻,一名男子出手了……
事情要从3月初说起。
今年3月初,一名女子在武林派出所接待室内,坐立不安,神色迷茫。
正在接待室的蒋警官见状便上前询问:“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助吗”?
“我……我准备卖房,但是现在才发现前房东还在户口里面,能不能帮我找找前房东,不然我就要付80万的违约金了”。
一个月?80万?前房东?
蒋警官让女子先别激动,把来龙去脉说说清楚。
女子向蒋警官出示了自己的房产证、最新购房协议书,证件上显示该女子姓舒,在仙林社区有一套70多平米的房子,在本月初其与新业主达成购房意向并签订协议。
“我是湖北人,2010年从原房东那里买了这套房子,今年年初,我准备把房子卖了,也和新买家签订了购房协议。”原以为找到新买家,一切都顺利了,但令舒女士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协议里有一条,就是一个月内如果房子内的户口不迁出,我就要支付房屋价值的20%作为违约金。”
原来,舒女士2010年从前房东孙某处购得了仙林社区的这套房子,但当时舒女士买房时没有迁户口的意向,也就没有到派出所查询房屋内户口的问题,直至今日准备卖房,才发现前房东的户口还在这套房子名下。
蒋警官虽接手社区管理多年,但像舒女士这样购房多年后才发现原房东户口还在房屋名下的事件还是第一次碰到。
80万的巨额违约金确实给舒女士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为了尽快解决户口问题,了解前房东孙某的具体情况,蒋警官决定先从查阅房产档案信息开始。
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蒋警官查询到孙某在余杭良渚有房产记录。
随后,蒋警官联系了前房东孙某,他表示自己在深圳,没办法到杭州来办手续。
为争取时间,在合约内履行好手续,蒋警官积极对接余杭属地公安。
在征得孙某的认可后,民警采取“依职权迁移户口实施细则”,在两地公安的共同努力下,将孙某及其家属的户口迁至其余杭良渚的购置房内。
3月25日,小区物业代表远在湖北的舒女士向蒋警官送上了书有“情系百姓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民警提醒大家,在二手房过户时请务必注意迁户问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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