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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义乌首例袭警罪被告人获刑 [打印本页]

作者: 侬龚    时间: 2021-4-7 09:18
标题: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义乌首例袭警罪被告人获刑
3月1日起
袭警罪正式入刑
配合警方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然而,总有一些人要以身试法
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

4月6日下午,义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袭警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义乌法院判处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案情回顾:法院认为:
被告人朱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中,遭受暴力袭击导致伤亡的事件频频发生。袭警行为不仅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增设了袭警罪这一新罪名,最高量刑幅度也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三年,提高到了有期徒刑七年。严惩袭警行为,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警察的关心和保护,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桃花岛    时间: 2021-4-7 10:11
看看就好,管住自己不违法
作者: 王美玲    时间: 2021-4-7 14:20
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作者: Look_at_me    时间: 2021-4-7 14:35
多学学法律,不要轻易违法
作者: 大白兔    时间: 2021-4-7 14:46
对警察叔叔如此!就得受到惩罚!严判
作者: Look_at_me    时间: 2021-4-7 14:47
袭警妨碍公务罪
作者: 丹娘    时间: 2021-4-7 16:09
那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向公安民警致敬!
作者: 擦肩而过    时间: 2021-4-7 16:53
切记切记,你是老百姓一定要懂法,千万不能给自己惹官司
作者: 花无秋    时间: 2021-4-7 17:15
就一个字“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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