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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2岁女子勒索六旬男子2000万元“分手费” [打印本页]

作者: 飞跃银河系    时间: 2022-5-24 08:42
标题: 22岁女子勒索六旬男子2000万元“分手费”
近日
一起利用公开情人关系
威胁情夫的敲诈勒索案宣判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于某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


“分手费”一般被认为是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损失补偿
并不属于法律概念
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外
双方在此关系中无权向另一方
索取所谓“分手费”
更不能以违法手段
胁迫对方满足自己的贪念



据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消息,2021年1月,年仅22岁的于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宋某。虽然当时的宋某已年近六十且已婚,但于某见宋某衣着光鲜、出手阔绰,为了获得宋某向其许诺的提供租房、生活费等丰厚的物质条件,仍迅速与宋某发展成情人关系。


后来二人关系破裂,宋某向于某提出分手。于某未能选择理智解决两人感情问题,而是想借此机会“敲”宋某一笔,为自己在京买房准备资金。经预谋,于某在宋某为其租下的出租屋内,提前放置好手机并打开录像功能,在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两人亲密过程进行了秘密拍摄。


几日后,于某以另一个微信号添加宋某为好友,向其索要人民币2000万元,并威胁将上述视频发送给宋某的妻子、公司同事以及媒体,曝光二人的不正当关系。被迫无奈之下,宋某选择了报警,于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出,本案中,于某敲诈勒索人民币数额,已符合刑法第274条所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其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婚外情是对家庭关系的背叛,以婚外情相威胁索要“分手费”,更会触碰法律的底线。一方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留存证据,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我们呼吁在亲密关系中保持理性态度,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情感纠纷请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予以解决。”

来源 新晚报


作者: 天使快乐    时间: 2022-5-24 10:39
如果20万人家肯定给你,你要2000万叫谁一下子拿的出来的
作者: 淡抹丶悲伤    时间: 2022-5-24 13:53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才让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机。洁身自好才是硬道理!
作者: 仍旧依旧    时间: 2022-5-24 14:07
出轨的最后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作者: 十花楼主    时间: 2022-5-25 07:53
如果老实点就不会惹上这么多事情,出轨了就只能说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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