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药管理工作,建立从农药生产、经营到使用环节的可追溯体系,高水平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农药兽药管理切实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等要求,义乌市将于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
《农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在条例中规定经营者必须建立台账,为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 农药实名制购买,是完善农药经营方式、强化农药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农药使用机制、推进农药使用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落实农药实名制购买让农药经营、使用环节实现可追溯,也是实现农药废弃包装物定标定额回收处置的数据支撑,更是保护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今年我省率先推进农药实名制购买,将这项工作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列入“五水共治”、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等考核。
为加快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今年初就开始加强农药实名制购买工作宣传,坚持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农资经营门店购销台账的检查,指导帮助农资经营店建立健全规范台账。在春季“绿剑”集中执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中,所属各执法大队也把农资购销台账与专项执法开展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6月5日,又印制发送《关于农药实名制购买告知书》《义乌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让“农药实名制购买”成为全社会普遍认知。
为进一步加快推行农药实名制购买,推进农资经营信息化、规范化建设,6月12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了“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暨农药实名制购买动员部署大会”,邀请金华市农业专家和电脑公司专业人员就购销软件应用操作进行了辅导授课,全市70余家农资经营店、14个执法大队参加会议。确保6月底,实现农药实名制购买全覆盖,农药经营门店100%安装信息化监管系统、100%建立记录购销台账。
市民农药购买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经农资经营店核实身份、购销系统内登记完毕后,方可购取农药。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朋友,将无法购取到农药。 农资经营门店需要对购买者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做好台账登记,录入农资经营购销系统。该购销系统与省级平台对接,省级农资监管平台能够对购销系统记录进行实时监控,各农资店必须要确保台账记录实时上传。若农资经营门店不按农药实名制购买登记,将按照“不执行农药销售台账制度”情形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另外,目前我市行政处罚案件已与义乌信用平台对接,农资经营门店被依法处罚后还将扣除相应的信用分。 随着社会信用建设日益完善,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施,信用评价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守信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环境下,只要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查处,都将留下信用污点,影响到其银行贷款、评优评先、行政审批等活动,造成处处受限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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