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义乌市交通局获悉,为加强义乌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义乌空气质量,义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告》,义乌市内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将全部面临淘汰。
《通告》明确了申请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车辆注册登记地条件。2019年5月31日(含)前,车辆的注册登记地为义乌市,2019年4月1日(含)后转籍至义乌的除外;
2机动车报废条件。机动车提出报废申请日期在2020年1月15日(含)前,且在义乌本地报废;
3营运条件。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日期在2019年5月31日(含)前,有效期在2019年5月31日(不含)后。 此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原因,2019年1月1日之后已注销道路运输证但目前仍正常营运的车辆总质量小于4.5吨(含)的车辆,符合上述车辆注册登记地、机动车报废条件的,也可申请淘汰补助。
从制定的补助资金标准中可以看出,车辆基于不同注册年限和车型,以同期车型越大价格越高、同型车辆使用年限越小价格越高为基准,开展分阶段补助,补贴从5600元至54000元不等。淘汰越早,补助越高。
需注意的是,申领人需将待报废的机动车送至义乌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拆解后,方可向交通运输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补助申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经审核认为符合补助发放条件,交通运输部门将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政策咨询电话: 89970312
咨询地址: 义乌市西城路675号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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