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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下午,微博认证为上海某公司副总经理的临沂网友@张贺0539 爆料:
拉了十吨猪肉,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故,散落的猪肉被当地百姓哄抢,十吨货只剩下了三吨。目前沟通的情况是,剩下的货保险公司给予折价理赔,丢失被哄抢的货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这位网友还指出了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富安镇从这位网友发布的照片来看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散落了不少货物,而在高速公路桥下,不少人正在哄抢货物↓↓↓
更让人痛心的是,就连事故中掉落下来的车后门被人直接抬上三轮车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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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蓝藻:他们的借口只有一个:我以为你不要了!@乘着歌声的翅膀:人性的丑陋暴露,应严查处罚!@长连高:有些老人总觉得,如有一点便宜不去占,就会觉得吃了大亏。@松风听雨油条菌:人没钱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了骨头。
普法时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以下罚款;如果盗窃数量较大,或者多次作案,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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