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22时许,河池市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该县中坝市场路段有一辆黑色小车撞伤一名行人后不知去向。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追查肇事嫌疑车辆线索。
就在民警进行紧张排查时,再次接到一起两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报警,一人受伤。
在第二起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两辆涉事汽车损坏均较严重,其中黑色小车掉入路边排水沟。民警在车内找到驾驶人李某,其说话语无伦次,且身上散发的酒气,疑似酒后驾驶。
通过排查,交警发现第一起事故肇事嫌疑车辆特征与第二起事故中李某驾驶的黑色轿车基本一致。经过确认,李某就是两起事故肇事者。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询问,李某竟称……
“你记得自己刚才撞倒人了吗?”
“我撞到车,没有撞到人!你们可以查看监控,也可以看我的行车记录仪! ”
民警搜集了相关视频监控,固定了李某肇事证据。
当天22时06分左右,李某驾车行驶至城区中坝市场路口时撞上一名行人,致该名行人受伤;撞人后,李某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往前行驶,于22时20分左右,在城郊路段占道行驶并碰撞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
民警将李某带到医院抽血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20.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事发当晚李某吃饭时,与3名朋友喝了3瓶22度的米酒。酒足饭饱后,李某独自一人驾车返家,途中造成上述两起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南丹警方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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