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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消息] 注意!这项限制通行措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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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9 15:59: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意事项

    一、上述“皮卡车”必须要是行驶证登记的是微型多用途货车或者是轻型多用途货车 。此类车辆从此不受我市货运车辆通行限制(即不受16:30-18:30晚高峰限制,但部分设置有货车禁止通行标志的路段除外),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允许在城区正常通行。

    二、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的要求,本通告中微型、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参数,车辆才能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为微型多用途货车或轻型多用途货车,即使有一项不满足,就算外观与皮卡车一致,也只能登记为其他类型的货车。

    符合此规定,但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实施(2020年3月1日)前,车辆注册登记时登记为轻型普通货车的车辆,请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绿本”)、《机动车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如非车主本人办理需提供车主和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到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申请变更车辆登记类型。车管所地址:义乌市义浦二线1000号(二手车市场综合楼)。


    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注册或变更登记为微型、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后,办理上牌、年检等业务时,不再参照栏板货车的管理要求,后方不需要贴反光膜、车门喷涂字样。

    微型、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10年以内车辆一年一检。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

    车主需慎重考虑自身需求后,再自行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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