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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事件] 金华一女子被前男友举报卖淫嫖娼,结果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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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9-19 11:04: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因偶遇前女友与他人散步,心理不舒服,对两人进行殴打以后,还报假警称对方卖淫嫖娼。记者昨从永康市公安局获悉,该男子已被永康警方行政拘留。


    9月9日22时许,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事主胡某报警,称在园周村有人卖淫嫖娼。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陈建通立即前往现场。可到达现场后,胡某已离开,陈建通电话联系其询问具体位置或者具体对象外貌特征时,胡某一直前言不搭后语,无法提供有效信息。




    就在陈建通准备打道回府时,派出所接到事主陈女士报警,称其和朋友在园周村因口角的事情被他人打伤。因刚好在园周村,陈建通便立即前往陈女士所在位置。经了解,当时陈女士和吴先生在园周村散完步准备开车回家时,前男友胡某突然出现并殴打自己头部和身体,朋友吴先生在劝架时,嘴部被胡某打伤。随后,胡某逃离现场,陈女士报了警。




    胡某、园周村……起相差7分种的警情信息出现多个重合点,在和陈女士核实以后,陈建通确定陈女士口中的胡某和举报有人卖淫嫖娼的胡某为同一个人。随后,陈建通将胡某依法传唤至所内调查。审讯中,胡某对自己殴打他人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胡某交代,当天自己偶然遇到前女友陈女士,但看到她和其他男人走在一起时,感觉陈女士对不起自己多年付出,心理不舒服,从而对陈女士心生怨恨,在殴打两人后,打算先发制人,遂报警称对方卖淫嫖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胡某殴打他人和扰乱公共秩序的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300元。





    警方提醒:报假警是一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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