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人打架,把人家打伤了,不想付医药费,所以要拘留10天,打赢也是输啊......”4月5日晚上,姜某被执行拘留前,如此“逞强”地与他人说道。事实上,他是因为盗窃车内物品被义乌警方拘留10天。
(处警现场)
“跟人家说偷东西被抓,不好听的”,姜某说,虽然前后二次因盗窃犯罪入狱服刑,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又因盗窃进去了。4月4日下午,姜某再次进派出所,竟源于一次“好心”的报警。
3月4日凌晨4时26分,姜某拨打110报警,称其步行经过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与承德街交叉路口时,看到路边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后备箱开着,里面有包,还有钱洒在外面。
接到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姜某告诉民警,他走过车旁,看到车后备箱开着,便以汽车挡路为由“帮忙”打了挪车服务电话,想提醒一下,可对方没有理会。走到前面经发大道红绿灯处,他想想置之不理还是不太好,就报警了。
当他带着民警来到宝马车前时,车主也已经到了,“我停车时,到后备箱拿了包烟,忘了关后备箱”。经粗略清点,少了几条香烟和一些现金。
次日,办案人员在倒查周边监控时发现,报警的路人姜某有作案嫌疑。但是姜某在现场登记完身份信息就“失踪”了,警方找不到人,不过办案人员始终记挂着,持续工作,4月4日下午4时,姜某落网。39岁的姜某是金东区孝顺镇人,读书不多,2002年、2016年因盗窃“两进宫”。
经审查,姜某如实供认了违法事实。当天凌晨,姜某看到汽车后备箱开着,便起了贪念,趁四周无人之机翻找起东西,拿走几包中华香烟和500元钱。事后觉得心虚,就上演了一出“贼喊捉贼”的戏,想以此洗脱嫌疑,没想到在监控里现了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