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市教育局接到群众电话,在福田街道森屋村一所民房内有教师在带生补课,但未告知详细地点。
经过检查走访确定地点后,3月19日晚,义乌教育局机关干部、行风监督组成员、教育监察大队前往补课场所检查。
检查组在亮明身份后,进入房内检查。检查发现,有10余名学生在现场做作业,一名女教师在看管、辅导。
经调查,参与补课的学生来自前店小学多个年级,组织补课教师李某系前店小学临时聘用老师。
李某自本学期开学初租用福田街道森屋村民房用于补课,该民房年代较久,建筑陈旧,楼道昏暗狭窄,补课场地位于三楼,窗户低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监督组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教师停止补课行为,并做好学生放学解散工作。
3月20日,义乌教育局责令前店小学解除与该教师的聘用合同,约谈前店小学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大对学校教师违规带生补课自查自纠力度,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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