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义乌公安局商城分局破获一起以相亲为名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苟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义乌佛堂人黄某是一名司机,2016年离婚后一直单身,看着周围朋友都出双入对的,37岁的黄某很是羡慕。在媒人徐大妈的介绍下,黄某添加了相亲女子苟某的微信,并告知对方是媒人介绍来相亲的。
在双方聊天过程中,苟某自称是义乌佛堂人,在佛堂某医院上班,黄某也逐渐对苟某产生好感。苟某见黄某追求自己,就开始发送淘宝支付链接给黄某。黄某心想谈男女朋友肯定是要花钱的,于是就爽快的支付了。有了第一次支付,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苟某陆陆续续以心情不好、工资未发等理由,让黄某支付了8笔淘宝订单,共计1000余元。因为抱着和苟某处对象的想法,黄某每次都很爽快的支付了。
苟某见黄某对其深信不疑,又先后以学车为名“借”了3000元,以新房装修为名“借”了5000元。当苟某再次向黄某“借”钱时,黄某因手头拮据委婉的拒绝了,并问其8000元钱什么时候还。但苟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在之后的聊天中对黄某爱答不理。
黄某逐渐产生不满,就联系了媒人徐大妈。一经核对,原来黄某加微信时将最后两位数顺序输错了,也就是说黄某一直聊天的并非徐大妈介绍的相亲女子。此时,黄某才意识到被骗了,于是马上向义乌警方报警。
接到报警后,义乌市公安局商城分局立即开展侦查。根据黄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苟某。5月10日,商城分局民警在嘉兴平湖市某医院将苟某抓获。
经审讯,苟某交代其并非黄某的相亲女子,黄某加起微信后,苟某就产生了到黄某处骗点钱花花的想法,于是根据黄某提供的信息,冒充自己也是义乌本地人,以各种理由让黄某为其支付淘宝购物费用,并以学车、新房装修为名骗取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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