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号,浦江客运西站发往白马镇的211公交车上发生了惊险的一幕,乘客洪某因坐过站抢夺方向盘,危及乘客安全。近日,浦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洪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件回顾 2019年6月7日,洪某在公交车上因为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争执中,洪某突然冲到驾驶室抢夺了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并猛打一把方向。车内的浦江郑宅初中初三学生王嫣笑紧急拉开,司机才及时将车刹住。然而洪某还是不依不饶,开始撕扯司机衣服。随后司机用手机报警,赶来的警察将洪某带离现场。
当时,洪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2019年7月26号浦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浦江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案件。近日,浦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洪某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拉拽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辩护人据此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洪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洪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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