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19时45分,一辆五菱牌银白色面包车慢慢地停在江东街道某小区一单元楼前,车上下来两个人,打开车厢门后径直走进了院子,两人合力抬起盆景,一盆,两盆,三盆......
“他们好像进自己家搬东西一样,真是服了!”看到监控画面里嫌疑人搬运盆景的那一幕,龚先生哭笑不得地说道。
原来,4月4日一早,龚先生发现自家院子的盆景少了三盆,就向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报了警。
通过对作案车辆的一路追踪,民警在某汽修店的门前发现三盆被盗盆栽,并顺利抓获违法嫌疑人刘某、林某。据交代,刘某和林某是这家汽修店的老板,为了避人耳目,竟开着客户送修的车去偷运盆景,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最后还是双双落入法网。
(部分被盗盆景)
“路过时,看到盆景挺好看的,就想放到自己店门口,充充门面。”刘某得知自己将面临处罚时,后悔不已。目前,刘某、林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生活中很多人对违法行为认识不够,觉得顺手拿一些小东西无伤大雅。尤其是路边摆放的盆景,看中了就抱回家,大有“窃书不为偷”的心安理得。
针对近期频发的盆栽失窃类“小案”,江东派出所紧盯“办小事”、“破小案”,守护良好治安环境,接连破获后成一区杉树被盗案、青岩刘电商双创园兰花被盗案、江南四区绿植被盗案等多起案件,处理多名违法行为人,赢得辖区群众点赞。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财物的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小偷小摸”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的底线,虽然一盆花不值什么钱,但是只要从事这些违法行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同时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安装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将摆放在户外的贵重盆栽搬至安全地点。当发生失窃案件时,请在第一时间报警。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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