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小涛(化名)是江西人,长期在永康务工。3月27日,小涛的社交软件“陌陌”收到一条名叫“芳芳”发来的好友申请。
看着头像里的“芳芳”面容姣好,小涛不假思索同意了。
成为好友后,两人聊得很投机。芳芳自称今年18岁,3月初从贵州老家来永,现在长城工业区某工厂上班,平常喜欢玩玩热门的手游。
面对这样一个长得漂亮且兴趣爱好和自己相似的女孩子,小涛心动了,向芳芳提出希望和她成为男女朋友,而芳芳也同意了。
第二日,芳芳发来消息,称刚来永康,身上没有生活费,希望小涛能转1000元应急。小涛想身为男朋友就应该担起照顾她的责任,便转了款。之后,还支付了芳芳的房费和话费共计450元。
3月29日,小涛提出要“奔现”。见芳芳也同意后,小涛直接给芳芳转了100元,让其打车到自己住所。谁知芳芳出门前,发消息称自己在网上看到别人的男朋友都是通过发红包表爱意的。为了表现自己对“芳芳”的爱真心可鉴,小涛先后发了52元、131.4元、131.4元三个红包。
可是到了晚上,已领取红包的芳芳没有任何动静。小涛不停发微信,但均没有回复。直到次日凌晨2时许,小涛在朋友的提醒下,醒悟被骗,这才急忙向警方报了警。
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警后,立马展开侦查。根据小涛提供的信息,民警对“芳芳”所有的社交账户进行分析,发现现租住在西城街道某村的宋某有重大嫌疑,并于4月2日晚将吃完夜宵回家的宋某抓获。
经审讯,宋某(男,15岁,贵州人)对自己以交友为名对小涛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宋某交代,他因为家境贫困,从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近期才从贵州来永。因为没钱用,便萌发了诈骗的想法。所谓“芳芳”的照片都是从网上找的。而之所以不再理小涛,是觉得其没有钱了。
目前,宋某因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因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不予执行。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遇到转账等敏感字眼,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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