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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事件] 找"主播"带货要睁大眼睛!男子交3000后秒被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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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9 08:5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直播购物是时下很受欢迎的一种消费模式,然而,有人竟看中其中的“商机”,冒充“网红主播”或声称为“主播助理”,诈骗受害人钱财。日前,中山市古镇警方成功抓获了一名嫌疑人,串并破获系列诈骗案3起。



    近期,古镇警方接到中山市反诈骗中心推送的线索:一个微信号涉嫌诈骗。接报后,古镇警方迅速展开研判调查,并锁定一名叫陈某安的男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5月20日上午11时许,民警经蹲守布控后,在中山市南朗镇边茶西村一房屋内抓获嫌疑人陈某安,男,25岁,中山市南朗镇人,现场缴获涉案手机和银行卡。

    据悉,今年5月上旬,家住甘肃庆阳市的田先生在直播软件上收看一名网红主播的直播,并留言询问,能否帮忙在直播间推销其产品,得到肯定回复后,田先生十分高兴。



    就在此时,“主播”来私信田先生,并要了田先生的联系方式和微信。田先生二话不说加了对方微信。对方声称是“主播助理”,让该田先生交3000元保证金,表示七天内粉丝购买产品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就退还该笔款项。田先生满口答应,但是在转账完毕后,就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田先生这时候才仔细辨别,才发现对方竟然是“假冒的”,其在直播软件上的昵称和头像竟与“真主播”一模一样。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安对假冒“网红主播”推销卖货收取保证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核实,陈某安以同样的手法实施了3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6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安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古镇警方提醒:商家利用“网红直播”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时,要仔细甄别“主播”及其团队身份,涉及财物交易更要提高警惕,看清交易条款,签订交易合同,小心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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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9 12: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贪一点便宜,到最后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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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9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涉及钱财的网络交往, 都极有可能是诈骗。 所以都还是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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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29 17: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新时代的害人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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