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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龙泉的陈某因与妻子吵架心情不佳,喝了很多酒。
回家时,喝醉的陈某走错单元楼,把邻居家当自己家,砸开别人家大门不说,还打错了“老婆”……
从今年6月9日开始,陈某与妻子常因家庭矛盾吵架,还产生肢体冲突。之后,两人互不理睬,陷入冷战。因此,陈某一直情绪低落,郁结于心。
6月12日晚上,陈某为抒发心中的苦闷之情,约了几个朋友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3点多。
因喝了太多酒,酒局散场后,陈某回到自家小区就上演了“走错家门”的一幕。
凌晨4点多,陈某糊里糊涂地进了隔壁单元楼,来到了他以为的自家门口,一顿猛敲门。但多次敲门后家里都没有反应,陈某就以为妻子还在于自己置气,不愿意给自己开门。
陈某站在门口,想起两人之间的矛盾,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便用力将门踹开,强行闯入。
而陈某踹开的其实是汤女士家的门,当时汤女士和丈夫都熟睡着,被敲门声吵醒。他们刚起身走出房间去查看,没想到自家大门就被踢开了。
汤女士见到陈某后,就跟陈某说:“你找错家了。”
但陈某听后,竟然直接一把抓住汤女士的头发,将她摁倒在地,又对上前劝阻的汤女士丈夫实施殴打行为。
虽然陈某在中间有点意识到,自己好像搞错了,眼前的女子并不是自己妻子,但是因为酒劲上头,还是与邻居扭打起来。
扭打中,陈某还把自己的鞋子与衣服都脱在了汤女士家中。
打架后,陈某又迷迷糊糊地下楼,还在愤怒中的陈某又将停在楼外的多辆电瓶车推倒。这动静闹得更大了,吵醒了更多邻居。其中来围观的邻居中,有人认出了陈某,并给陈某的朋友打去电话。
后陈某被朋友送回家中,等陈某醒酒时,他已躺在自家床上。
后经鉴定,汤女士和丈夫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案发后,陈某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在被公安机关拘留时,他对妻子说,要积极赔偿邻居损害。
后在家属的协助下,陈某已向被害人赔偿一万元,并将受损的门锁修复,最终取得了邻居的谅解。
近日,龙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其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法】
虽然陈某在实施这些违法行为时处于醉酒状态,可能影响其对于行为和事实的判断,但酒后滋事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醉酒的人对于自己实施的行为是有意识的,没有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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