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官司后因不满判决结果,男子在网上恶意发帖散布不实言论诋毁法官。
最终该男子因涉嫌诽谤罪,被奉化警方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败 诉
4月14日,薛某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败诉,输掉官司的薛某未采用上诉等合法手段,而是通过网络渠道肆意发泄个人情绪。
6月16日,心生怨气的薛某在东方论坛等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对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案件承办法官,语言低俗下流、极具侮辱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6月22日,奉化公安分局岳林派出所民警对该起事件立案侦查。
7月6日,犯罪嫌疑人薛某到案接受调查。经审讯,薛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非常后悔。“败诉后,为了泄愤便在网上发布了不实言论,对他人的名誉造成影响,实属不该。”薛某悔悟道。
(薛某在网络平台发布的道歉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