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别人穿过的衣物应该无人“惦记”,可万万没想到,晒在宿舍楼道里的衣服也会被人盯上,而且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明目张胆的拿走.....
“从今年6月份开始,有员工跟我反映说经常有衣服被偷走,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有人不小心收错了,可是后来陆陆续续又有员工跟我来说此事,我越想越不对,所以就来报警了。”
7月14日,在义乌龙岗路某公司负责内部安全的张先生来到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报警,反映员工衣物被偷的事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厂区监控,发现一名身穿白色T恤头戴黄色安全帽的男子出现在该宿舍5楼。
该男子看到楼道窗口处晒着的裙子顺手就拿了下来,随后环顾左右确定无人看到,才将裙子塞进自己的安全帽内离开。
通过侦查,民警锁定了男子的身份,于次日凌晨1点,成功将正在宿舍呼呼大睡的张某某抓获。
经过审讯张某某交代,今年5月份他来到义乌后一直在荷叶塘某工地干活,经老乡介绍,工地附近某厂区内有一对外开放的食堂,经济实惠,于是张某某便时常光顾。
时间一久,张某某发现厂区内有很多女员工在食堂就餐,而且她们的宿舍就在食堂楼上。于是,张某某就动起了“邪念”,干出了偷女性衣物的蠢事。
原来,与妻子离婚后,张某某身边一直没有女朋友,久而久之便有了“恋衣癖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从6月中旬开始,张某某隔三差五偷偷来到厂区宿舍,看到晒在楼道的内衣裤、裙子等衣物后就直接偷走。
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张某某前后溜至厂区宿舍盗窃7次,共盗得内裤、文胸、裙子等衣物14件。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义乌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房东应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企业宿舍更要做好出入登记,而对于晾晒在屋外的衣服要及时收回屋内,如若发现有物品丢失应及时报警, 切勿认为损失小嫌麻烦而不了了之, 这样反而会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以便警方及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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