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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事件] 司机撞倒防护栏直接开车走了 结果摊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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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9-14 08: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车上路难免有不小心的时候,比如撞上隔离护栏、路边花坛等等,虽然只是单方事故,但处理方式不同,结果也会大相径庭。这不,有这么一位男子,撞坏护栏后,认为没有人员受伤,又是一起单方事故,是件小事,直接就开车走了,这下摊上大事了。

    9月7日上午9点半左右,武汉市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在路面巡查时发现,汉阳大道归元寺路口的中心护栏被撞损。



    武汉市汉阳区交通大队秩序管理中队罗权:“现场护栏倒到了机动车上,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我们在地上发现有车身的碎片,应该是车辆撞倒护栏,但现场没有看到车辆,大队指挥室也没有接到事故报警,我们初步判断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

    民警通过查阅现场的公共视频,发现撞倒护栏的是一辆面包车,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并没有停车下来查看,而是直接开车走了。通过“智慧交管平台”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的逃逸轨迹。



    武汉市汉阳区交通大队秩序管理中队罗权:“我们发现车辆沿汉阳大道逃逸,在汉阳城小区门口,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我们,他当时就跟着面包车后面,看着它撞上护栏跑了,他一路跟着他,看着他跑进了这个小区。”

    民警进入小区,很快在一家商铺门口,发现了肇事车辆。



    据驾驶员徐某交待,当时他车上拖着很多货,赶着要去送,车速有点快,在经过归元寺路口一时失控,撞上了中心隔离护栏。

    武汉市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罗权:“他以为没有人受伤,只是撞倒了护栏是个小事,就走了。”

    民警告诉记者,驾车撞了护栏,没有人员伤亡,本不算一件大事,只要驾驶人及时报警,进行赔偿就能化解。但如果你没有报警,直接从现场离开了,这交通事故性质就升级了,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武汉市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罗权:“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与公共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明知与护栏相撞不报警而擅自驾车驶离的行为将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要赔付损失,还有可能面临记12分、罚款20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更是会被终身禁驾。”



    鉴于驾驶员徐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一次记12分,罚款1900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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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9-14 10: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搞不懂,不是有保险吗?逃逸要自己掏钱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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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9-14 17: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次车祸九次快,逃逸是不是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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