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阳市公安局白云派出所抓获一名特爱享受的惯偷,此人有钱到KTV去唱歌却没钱吃饭,最终干起了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的勾当。9月18日上午,贵州贞丰籍违法行为人姚某因盗窃被警方行政拘留12日。
24岁的姚某初中毕业后就外出闯荡了,这么些年来,说是打工,却从不正经上班,尽干些偷鸡摸狗的不法勾当,仅去年至今,他就曾因盗窃3次被义乌、东阳等地的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
姚某此人极为贪图享受,而且花钱毫无计划,过一天算一天,一旦身上有点钱就会胡乱挥霍,不是泡网吧就是去唱歌,全然不顾第二天的生计。
9月16日晚上,已经是没多少钱的姚某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到白云街道的一家KTV唱歌,一直潇洒到次日凌晨0点多,才意犹未尽离开KTV,结完账已经身无分文的他无处可去,就又来到了江北街道山口的一家网吧蹭睡。
在网吧里睡了两个多小时后,姚某养足了精神,想到吃饭都成问题,他决定外出“碰碰运气”:“我一个人出山口网吧,就想到别人车上偷点钱用用,于是一个人往东阳市白云街道方向走去。”
17日凌晨3点多,姚某来到了白云街道笠里村后,开始对停在路边的轿车下手,他一路拉车门意欲盗窃车内财物,可半个多小时下来一无所获,直到凌晨4点左右终于被他拉开了一辆白色丰田卡罗拉轿车的车门。
“我就从副驾驶进入车内,翻找了驾驶室和副驾驶之间的扶手箱,在里面找到610元现金,之后我就逃离了现场。”姚某称,所盗的现金中有6张为100元面值,还有一张是10元面值的。
得手之后,姚某逃回江北街道山口那网吧继续睡觉,这次他没有大手大脚的花钱了,中饭也只简简单单的花了10元钱。
白云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警后,马上对案件展开侦查,姚某很快进入民警的视线。当天晚上6点多,民警掌握了姚某藏身于山口网吧的确切线索后,迅速出击,在网吧内将他成功抓获,并当场在其身上查获赃款600元。
民警介绍:像这类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件多发于居民小区、偏僻路段、商场超市、饭店场所等地段,案发时间集中在深夜到凌晨之间。因此,市民在这些地方停车时要尤为警惕。
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有条件的要将车停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所,停车之后千万不要怕麻烦,离开车子时还要拉一下车门把手,确认车门是否真的锁上,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发生。此外,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财物,以免给小偷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