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之后可能惹出大麻烦。重庆男子张某饮酒后,来到残疾女子甘某家中,欲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不料被甘某在反抗过程中拿菜刀砍伤,张某不仅受了伤,还因涉嫌强奸未遂获刑二年,住院期间女子丈夫为其垫付的医疗费也得返还。10月20日,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0年5月28日,男子张某来到其姐姐张某1位于城口县北屏乡的家前地坝玩耍,当时甘某也在。当天中午,张某在姐姐家吃午饭时饮了酒。当天下午2时许,喝酒后的张某来到甘某家中,欲与其发生关系。
裁判文书网显示,张某在进屋后借机抚摸甘某,甘某将其手推开。随后,张某将甘某推倒在沙发上并继续抚摸,同时用拳头殴打甘某。甘某将张某踢开,张某抓住甘某的衣服并将其拉到厨房,随手拿起一把扫帚,用把柄打了甘某两下。
两人不断撕扯至厨房灶台处。此时,张某从灶台上拿起一把菜刀,用刀面拍打甘某的头部,甘某于是也从灶台上拿起一把菜刀朝张某砍去。这一砍,导致张某手臂受伤。随后,撕扯的两人被在场人拉开,张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2020年6月3日,张某出院。在张某住院期间,甘某丈夫李某为其垫付了共计4951.40元的医药费。6月4日,张某主动到城口县公安局北屏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某称,对方为自己垫付医疗费一事属实,他也愿意偿还该笔费用,但如今自己面临服刑坐牢,又没有积蓄和财产,需出狱后打工挣钱才能偿还。
经审理,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对甘某实施不法侵害时,甘某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情急之中采取防卫措施,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对致伤张某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丈夫为张某垫付的医疗费,张某应予返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张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返还甘某丈夫为其垫付的医疗费495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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