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犬主姜某来到义乌市义亭镇犬类免疫登记点,给犬名“葡萄”的泰迪犬依法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却收到犬类信息管理平台发送的不予通过的短信信息。“自己第一只狗‘艾米’也是走这个流程,马上就申领到了犬牌。这次怎么不行了?”对此,姜某满是疑惑。
原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执法人员在审批姜某的申请时,发现系统提示姜某户下已有犬只。因姜某饲养犬只的地址在义亭镇姑塘工业区某企业内,属于重点管理区,依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规定,所以执法人员依法驳回该养犬申请。
依照规定,姜某的超养犬只将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同时每超养一只将并处二千元罚款。
“我现在只有在养‘葡萄’,是我今年捡来的。‘艾米’去年就被我送到河南老家了。”在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姜某表示。经查,姜某目前确实只养有一只泰迪犬。为此,执法人员督促姜某携带第一只狗的犬牌到原登记点注销,再重新申请第二只狗的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犬只管理,自去年起,义乌市犬类信息管理系统已全面投入运行,对犬牌管理、免疫登记、巡查监管、抓捕收容等进行一站式监管,实现了免疫证核发与养犬登记两个环节合并办理,免疫—登记—审核—发牌“一站式”服务,免疫、登记、发放电子犬牌同步完成的数字化集中管理。执法人员通过该管理平台进行犬类登记审核时系统会自动显示该户名下有无犬只,一旦已登记有犬只,申请将被驳回。
烈性犬、超标准犬只等违规犬只也将“无缘”平台管理。根据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金华市烈性犬名录和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只标准》,有21种烈性犬种(不论大小)在全市范围禁养(军警及相关科研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的工作用犬、护卫犬不受此限制),名单如下:西藏獒犬(藏獒)、德国牧羊犬(狼狗)、高加索山犬、罗威纳犬、比特犬、阿根廷杜高犬、法国獒犬、马里努阿犬(马犬)、昆明犬、卡斯罗犬、日本土佐犬、大丹犬、牛头梗、伯恩山犬、阿富汗猎犬、比利时牧羊犬、寻血猎犬、爱尔兰雪达犬、拳师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
据悉,目前义乌市犬类信息管理平台已受理共计2万多只犬只的登记。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各位犬主: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违反相关规定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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