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是11月5日,刘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苏宁小店折扣店罗秀路门店购买日用品。结账时,习惯使用现金的刘阿姨,递上了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 收银员怀疑纸币有假,还没等刘阿姨报出会员手机号,就把这张百元人民币撕成了两半。 刘阿姨对收银员的举动十分不满,认为事发时这名收银员没有验钞,凭什么判定这张是假币?就算是假钞,也应该报警或向店长汇报,而不是自说自话的将钞票撕掉。 店方会陪同顾客一同去银行验钞,若被撕毁的100元验证为真币,会向刘阿姨道歉。 因顾客诉求过高,暂无法满足顾客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何人在收到疑似假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而不是未经银行鉴定,随意撕毁人民币。 目前,李女士已向徐汇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报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1月5日上午,顾客到位于徐汇区罗秀路的苏宁小店折扣店购买商品时,当班店员在服务中出现严重过失。对于此事对顾客造成的困扰和损失,我们深表歉意,并对该店员做出以下处理: 1.对店员进行全集团通报并再培训,培训不合格解除合同。 2.按照公司规定,按照重大服务过失处理,处以10倍服务态度罚款。 同时,我们用户服务负责人正在与顾客沟通,并将登门拜访,当面道歉,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 我们也将尊重警方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感谢顾客、媒体和社会对我们的关注和帮助,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