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再出击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月15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再次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人大代表进行全程监督。40名干警分成5个执行小组,对劳动争议、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75起案件开展专项执行。经过6个小时的执行行动,共传唤30人,执行完毕21件,和解8件,拘留9人,扣押车辆2辆,执行到位金额174.84万元。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标的40000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完毕。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标的3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完毕。
申请执行人俞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扣押宝马车一辆,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6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标的25500元执行到位,案件完毕。 上午8:51,福田街道下骆宅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执行,传唤被执行人并扣押其车辆,标的5000元执行到位,案件完毕。 上午9:10分,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陈某、黄某某等四名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我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房产时,陈某主动履行10万元,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送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义乌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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