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入刑后第一案
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然而就在近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就因抗拒执法、咬伤民警被我市公安局以袭警罪立案侦查,这也成为了“袭警罪”入刑后的全市首例。
3月5日晚上19时许,永康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陆某报警称:物流中心有人因货物超载问题产生纠纷,请求警方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徐霖斌带辅警汪品全等人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某货运平台司机陆某与物流中心老板约定给其装运一批货物,但等货物装运好以后,司机陆某认为货物重量超重,要求老板加价1000元才肯运输,物流老板认为货物没有超重,不肯加价,双方僵持不下,遂发生争执。
到达现场后,徐霖斌了解到陆某的货车限重3吨,而物流中心老板需要运输的货物重量是不足3吨的,超重是因为陆某在装运货物之前就装有0.8吨的其它货物。而后徐霖斌又从其货运平台负责人处了解到,该平台已多次收到顾客投诉,称司机陆某趁着夜晚无装卸工的时间对顾客进行故意找茬加价的行为。于是,民警怀疑司机陆某的行为有敲诈勒索的嫌疑,便对司机陆某进行口头传唤。
在传唤过程中,陆某情绪激动,极不配合,不停谩骂反抗,期间陆某趁辅警汪品全不备立刻用嘴死死咬住汪品全的右手掌。民警徐霖斌见状立即上前制止,在制止的过程中,徐霖斌的右手指也被其咬伤,民警从其口中抽出手指时已经是鲜血直流。
接报暴力袭警警情后,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刻介入进行立案侦查,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部门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警察依法履职就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中国良好的治安环境背后,是无数警察默默的牺牲与奉献。英雄保护人民,英雄也需要保护。袭警罪保护的不是警察,而是警察的执法行为。只有为执法者撑起“法律之盾”,才能更好地守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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