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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在线调解成功一起商标侵权纠纷。
案件简述
原告系位于河南的一家食品加工厂,被告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位于义乌的市场经营户。原告享有“楷妈”等3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调查,发现被告在京东店铺中所销售的产品为未经其授权的侵权产品。原告随即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义乌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赔偿10万元及合理损失。
起诉过程
在起诉过程中,原告得知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等商贸案件,上线了义乌商贸纠纷化解协同应用场景,就通过该应用场景申请线上诉前调解。案件委派给了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线上查阅案卷,并通过应用场景一键送达、在线呼出功能,将案件材料通过调解短信码发送给原告。原告收到短信码之后,通过电话联系调解员,要求现场调解。考虑到被告系市场经营户,为了便于更好的交流,调解员通知被告到位于义乌国际商贸城四区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原告则通过应用场景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主张被告侵权产品销量大,但被告认为原告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随即通过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当场连线知识产权庭的陈法官。陈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结合原告知名度、被告销售数量等多方面因素,给双方提出了合理的建议。经过法官、调解员的合力推动,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原告在线撤诉。
本案是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设立以来首个调解成功的知识产权案件。义乌市人民法院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全面铺开“共享法庭”建设工作,在全市设立了522个共享法庭,并设立了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市场共享法庭等专业化法庭。本案通过“义乌商贸纠纷诉调对接应用场景”与“共享法庭”的深度融合,将线上送达、线上纠纷化解、线上法官指导一体串联。共享法庭实现了多方合作共建、参与社会治理,通过一键联通法院开展远程协助,案件当事人可以快速享受到司法服务,实现纠纷化解“一次不用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
来源 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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