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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歌,往事越四年。经过慎重考虑,再三决定,向你书写(信)一封……”3月19日,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副所长汪豪杰收到一封来自监狱服刑人员刘某的信。
展开信的那一瞬间,就像信中开头所写“往事越四年”,4年前的一幕幕如电影倒带般回放在汪豪杰眼前……
以情化人,他主动交代
2018年,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被兰溪市公安局抓获。时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副中队长的汪豪杰负责对其审讯。
在审讯室,刘某避重就轻、心存侥幸,但警方掌握的证据显示,发生在本市的10余起入室盗窃案都与他有关。
左一为汪豪杰
“每次问他其他案件,他就闭口不言。”汪豪杰回忆说。为了让刘某开口,他特地去了解了刘某的身世背景,得知刘某老家在江西省,常年独自一人生活,缺少家人和亲友的关爱。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在审讯期间,汪豪杰积极与刘某沟通。
“我是1988年出生,他是1982年,都是80后。我告诉他,他还年轻,偷窃得来的那些钱,也许努力打工几年就赚来了。但是用偷,代价却不仅仅是几年时间。盗窃罪最高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汪豪杰用同龄人的身份拉近与刘某的距离,告诉他盗窃本身就不可取,如果认罪态度好,有利于从轻处罚。
在一次次交流中,刘某的心态也发生了很大转变,他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他承认并据实交代了自己3年来在多地入室盗窃30余起的犯罪事实。
根据刘某的自首情节,办案民警依程序向兰溪市人民法院递交了从轻处罚的建议。最终,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一封时隔四年的来信
“挺突然的,时隔4年收到这样一封信。我能从信中读出,他想告诉我他已经改过自新。”汪豪杰说,4年前,刘某答应过他以后不会再去偷窃。
虽然信中刘某并没有写很多感谢的话,但字里行间都表达了他对民警唤醒他内心良知的感谢,透露出积极改造自我的决心和毅力。
他在信中写道:“每个人应当对自己人生的一切负总责,并将做到无怨无悔。”“在此衷心地(的)祝愿你及你的同事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虽然信中刘某并没有写很多感谢的话,但字里行间都表达了他对民警唤醒他内心良知的感谢,透露出积极改造自我的决心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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