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25109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事件] 没家暴没出轨,妻子认为“三观不合”想离婚,丈夫不愿意!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6-10 09:01: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家住沈阳市浑南新区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人格独立、经济独立、互不需要、形同陌路,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所。


    △裁判文书网截图



    史某不同意离婚,认为自己与李某的感情并没有破裂,且可以满足李某的任何要求。史某辩称自己是被迫分居,双方分居还不足一年。“因为当时离开家是因为李某说如果自己不走,她就走。”史某认为,孩子还没有成家,如果离婚会对孩子的婚姻造成不良影响。双方间没有涉及到家暴、出轨等问题,认为双方对待事情上看法不一致很正常,因为三观不合离婚,其认为不是离婚的理由。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史某经人介绍相识,婚后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双方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李某来院诉讼离婚。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法院认为,原、被告相识多年,经自由恋爱走入婚姻,且已共育一子,双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相互包容珍惜、互相理解爱戴,共同努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原、被告对婚姻生活中出现矛盾,双方应加强沟通、及时化解,避免因情绪的长期积压得不到化解而演变成夫妻关系不可修复的裂痕。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但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且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故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网站编辑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9813
    沙发
    发表于 2022-6-10 09:20:15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这个女的出轨了,结果想要反告男方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板凳
    发表于 2022-6-10 09:24:20 | 只看该作者
    离婚前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孩子,都已经做父母了,不能太自私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网站编辑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9813
    地板
    发表于 2022-6-10 09:26:09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在把家庭当做儿戏,光是意见不合就分手,这理由太荒谬了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5#
    发表于 2022-6-10 09:31:37 | 只看该作者
    夫妻之间应该求同存异,不应该为了点小矛盾就闹离婚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6#
    发表于 2022-6-10 09:39:01 | 只看该作者
    当初结婚的时候没发现,现在嫌弃这嫌弃那,真是可笑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7#
    发表于 2022-6-10 09:43:5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法律也是能挽救一对是一对,离婚对家庭的每一个人都有不好的影响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手机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