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举办“法院公开日”活动, 邀请30余名老人 旁听曹某骁涉嫌诈骗案庭审 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某骁在从事房产销售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杨某强、陆某华、刘某晨、王某等4人共计462.8万元,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生活开销。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曹某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462.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曹某骁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预缴部分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庭审过程中, 被告人曹某骁自愿认罪认罚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 保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此次活动中,本案主审法官严家亮对该案进行了法官说法。被告人曹某骁犯诈骗罪一案,系老年人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被不法分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购房款462.8万元,严重侵犯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老年人: 1.要善于甄别经济交易信息的真伪,防止自身合法财产遭受损失; 2.要多渠道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3.对于那些主动打招呼、套近乎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戒心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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