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知道画眉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中队办公室里,执法队员正在办理一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件。
8月初,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市林业局的一份《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包含有当事人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所有相关证据材料。江北中队执法队员立即联系了涉案当事人进行谈话。经了解,当事人以微信群为渠道,向群友购买了一只画眉鸟,并加价卖出。 画眉鸟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二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元整,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违法行为在义乌市被发现,涉及共三名当事人。因该当事人涉嫌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在东阳市,义乌市相关部门将案件移送至我市,进行联合打击。目前,三名当事人均已依法收到行政处罚。
在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售购买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万万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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