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破获3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骆某是高利贷“利滚利”的受害者,为了弥补漏洞,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5月9日早晨7点多,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瓶车来到岩界村,溜门窜入一幢二层结构的旧民房内,在一楼卧室偷得8000多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受害人发现现金被盗后,立即向大陈派出所报警。警方通过监控倒查,发现作案男子已出现在大陈镇街头。
兵贵神速,中午11点左右,由大陈派出所民警贾俊强带队的4名便衣警察出现在龙山路一家网吧后面,将嫌疑男子抓获,人赃俱获。
经查,该男子是楂林工作片某村的骆某,今年39岁。
审理中,骆某不仅对其当日在岩界村农户盗窃8000多元现金供认不讳,并且还交代了此前另外两起盗窃案:第一起是4月25日8时许,“吃窝边草”的骆某,也是采用溜门方式,窜入本村骆某某家,在3楼卧室内偷得4000多元现金;第二起是5月7日下午,骆某骑车到凰升塘村,同样采用溜门方式,窜入陈某某家2楼,把一只篮子内的玫红色化妆袋中的600元现金占为己有。
骆某为何会走上盗窃之路的呢?他向民警交代,去年9月份,他先在金华一家民间借贷店铺借了高利贷,由于掉进“利滚利”的“坑”,只得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继续向多家民间借贷店铺继续借款。最后这笔款越欠越多,“窟窿”根本无法填补。迫于还款压力,无奈地干起了偷盗勾当。
骆某前两次作案得手后,都把赃款用来还高利贷。
骆某被抓后,其家人赶到派出所求情,表示愿意积极退赃,并希望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
目前,骆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警方依法刑拘。
义乌警方温馨提醒:居住在农村的村民,尤其是居住在旧民房内的村民,应切实加强防盗意识:一是家中不宜存放大额现金,有大额现金时,建议第一时间存入银行较为保险;二是离家时,关锁好门窗,以防窃贼窜入。
对于资金紧缺确需借款者,应当到正规合法的借贷机构去申办,千万不要被“无需抵押”等幌子的非法借贷所忽悠。掉进“坑内”者,往往无以自拔,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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