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晚8点15分,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苏溪某饭店内,自己放着充电的OPPO手机被偷了,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到达现场后,报警人陈某向民警反映了有关情况。陈某是饭店内的员工,手机是当天下午5点左右放在凳子上充电的。因为当时正值顾客的就餐高峰期,比较繁忙,所以他一直没顾得上看。
直到晚上8点左右,空闲下来的陈某才发现自己的手机被偷了。陈某告诉民警,自己的手机是一只玫瑰金色OPPO手机,有绿色手机壳,价值约2500元。
幸运的是,饭店内安装了监控,通过监控倒查,发现盗窃嫌疑人在19点19分左右将陈某正在充电的手机拔走。锁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追踪其行动轨迹,晚上11点左右,顺利在出租房中将还在睡梦中的嫌疑人吴某抓获,并在其房间内搜出了被盗手机。
铁证如山,吴某很快承认了盗窃事实。
原来,当天晚上,吴某与朋友在该家饭店聚会。一桌人把酒言欢之时,吴某发现身后有一只手机放在凳子上充电。
(吴某将手机藏在口袋中后离开)
酒意朦胧之下,吴某的贪小便宜心理作起了怪。他先将手机放在了角落,等到大家都吃饱喝足准备走人时,吴某故意走在最后,趁无人注意将手机顺手一拿就放入口袋,离开了饭店。
自以为一切做得人不知鬼不觉,吴某心安理得地回家睡觉了,却没想到才过了4个小时,民警就找上了门。“没想到这么快......”被抓时,吴某说到。
最终,吴某被义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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