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上,G60沪昆高速浦江出口,民警在违法整治过程中发现,一对正准备上高速的父母,竟将女儿“装”进货车车厢中,如此心大让民警后怕。
当天20时30分许,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一大队交警如常开展违法整治。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进入民警视野。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这辆面包车不光拆除了后排座椅用于载货,在货物环绕之中,竟然还有一名10岁左右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坐在车厢地板上。路途如果颠簸,万一发生磕碰,孩子会很危险。
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华某进行询问。华某告诉民警:“我从浦江拉了些衣服准备回义乌进行加工,因为老婆小孩都没什么事,想跟着一起去玩玩,我也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有危险。”
民警对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华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华某掉头驶离高速,另行安排妻女乘坐其他车辆回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像华某这样,在高速公路这种车流量大、车速快的道路上行驶,人与货混装在一起,没有安全设施保护,极容易造成恶性事故的发生。
近期,高速交警将持续开展安全带整治,不光对前排驾驶员和乘客,后排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样将面临处罚。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人员,谨记13字要诀: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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