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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我被别的地方的刑警逮捕了!”11月4日下午,一名女子带着哭腔焦急地跑进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接警大厅。
值班民警通过仔细查询,并未发现她有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被网上通缉。
事出蹊跷,背后必定有“怪”。
经过调查,报警人苗大姐是义亭姑塘工业区的一名企业主,前一天早晨她先后接到十多个陌生电话。
“派出所来我们单位很多次了,教我们如何防范诈骗。”苗大姐说道,当时看到这些奇怪的号码,她就怀疑是诈骗电话,所以都没有理睬。
但是接下来的一个小时,苗大姐面对轰炸式的呼叫,心理也慢慢地慌了起来:“万一真的是要紧的事情,该怎么办?”
随后,苗大姐还是接通了电话。
“你好,是苗**吗?”对方声称自己是“苏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因为苗大姐涉嫌洗钱和盗窃罪被他们依法逮捕了,并要求苗大姐提供QQ号传递逮捕令。
面对对方义正辞严的说词,苗大姐的心理防线一下子被击破了。
于是,苗大姐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QQ号。
五分钟以后,苗大姐就收到了对方发过来的“冻结管收执行命令”、“刑事拘捕执行命令”、“警官证”等一系列文件。
随后,苗大姐又接到了对方的电话,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和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并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
不知道该怎么办的苗大姐,就马上来到了派出所寻求帮助。
“苗大姐,你看,他们自称是苏州的‘刑警’,但是‘警官证’却是广州的,相关文书也是漏洞百出。”值班民警指着对方发来的所谓文件,一一给苗大姐解释这起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套路和漏洞。
“那个假冒的叫林进的,很凶的!还好以前你们给我打过预防针,让我留了一个心眼,不然我卡里的30万都要被他骗走了。”在民警的指导下,苗大姐屏蔽了对方电话。
“以后,你们一定要多到我们的企业里来上课,让我们的员工都好好学习安全防范和反诈宣传。”苗大姐握着民警手,连连感谢。
警方提醒
1、公检法部门绝不会在电话中办理案件,更不会通过私人手段在微信、QQ中发送“通缉令、逮捕令”。
2、公检法部门不会引导事主进行转账汇款,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3、不要对任何人泄露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做到不转账、不汇款。若接到此类电话,不要轻易相信,请及时拨打110进行咨询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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