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后不知悔改,甚至在朋友圈发布了被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配侮辱性文字内容。对此,违法行为人杨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期间,武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难点,补短板,强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全面治理不文明交通行为,期间专门安排网格化警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按规范停放的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11月19日上午,杨某(永康人)到县中医院看病,期间随意地把车停在武川路上。因未把车辆停在停车位内,属违法停车,交警于12时21分对杨某违停车辆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杨某看完病出来后开车去吃饭,下午回到医院,杨某明知违停会被贴但还再次违停,且停回原来被交警贴过罚单的位置。14时26分,交警再次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接连两次被贴罚单,杨某非常生气,为发泄愤怒,通过朋友圈发文,用粗俗的语言对交警进行辱骂,造成恶劣影响。
当天,桐琴派出所民警传唤杨某。经调查取证,杨某对其发朋友圈辱骂警察的事实供认不讳。杨某表示因为心情不好,一时冲动发了朋友圈,如今认识到错误十分后悔,保证今后不再犯。
最终,杨某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300元罚金的处罚。
如果觉得公安交警的处罚存在疑义,可以通过正当渠道申请行政复议。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该遵循的底线还是要遵守!不然,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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