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沙坪坝区小龙坎空招路口处,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左转掉头过程中,因未礼让直行车优先通行,结果与一辆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轻微伤。由于摩托车驾驶员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被民警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其摩托车的处罚。
1月4日晚上22时18分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小龙坎空招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横停在公路中间,车辆处于掉头状态,路边上有一辆被撞到在地的摩托车,两车都有轻微受损。
后经民警了解到,当天晚上罗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由石碾盘往小龙坎方向行驶,当罗某驾车行驶至空招路口处左转掉头时,因未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情况,未让直行摩托车驾驶员穆某优先通行,致使才发生此次事故。因此,罗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然而,就在民警处理交通事故核实双方驾驶人身份信息时,查到摩托车驾驶员穆某并未考取过摩托车驾驶证,只有c1驾驶证,摩托车上也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穆某实施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及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其摩托车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驾驶员驾车在汇入转弯或掉头车道时,一定要让主干道上的直行车辆优先通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同时,不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不符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如果一旦被警方查获将,受到的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