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袭警罪正式入刑 配合警方依法执行公务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然而,总有一些人要以身试法 公然挑衅法律的权威
4月6日下午,义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袭警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义乌法院判处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案情回顾:法院认为:
被告人朱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说法:
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中,遭受暴力袭击导致伤亡的事件频频发生。袭警行为不仅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增设了袭警罪这一新罪名,最高量刑幅度也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三年,提高到了有期徒刑七年。严惩袭警行为,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警察的关心和保护,同时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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