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
是新手学车路上的老师 更应当以身作则 给学员树立一个好的榜样 然而有这么一位教练却知法犯法!
9月9日凌晨0时58分,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稠江中队在稠州西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白色教练车刚驶入民警视线,就突然右转准备驶入停车泊位,民警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该车辆有可能存在躲避交警执法的嫌疑。
于是,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并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车上有三人,两名女子坐在后排,此时民警闻到车内有隐隐的酒味飘来,随即暂扣车辆,将车上人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民警经询问得知,驾驶人姓潘,为驾校教练。潘某交代,车上载着的是他妻子和小姨子。因小姨子和丈夫吵架,来找自己妻子谈心,潘某便载着她俩去吃夜宵散散心,期间喝了一瓶啤酒。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潘某所驾车辆为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
身为驾校教练本该知法守法,给学员做好榜样,但潘某却以身试法,不仅要接受处罚,饭碗也丢了,真是得不偿失!
像潘某一样,还有一名网约车司机。
同日1时48分许,一辆车身上写着某网约车平台的白色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拦下检查后发现车内有酒气。面对交警询问,司机支支吾吾的,于是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
经查,司机姓常,是一名网约车司机。结束了一天工作的常某在吃夜宵时喝了两瓶啤酒,吃完后便打算“收工”驾车回家睡觉,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
常某后悔不已,他以为交警不会查网约车,而且自己当时是准备下班了,比较放松,所以喝了酒也没在意,“这下要被父母骂死了。”
饮酒后开车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酒后驾驶营运车 面临的将是更严厉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警方提醒
酒驾危害大,饮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也会给自身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请广大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教练员更应该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规,勿存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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